开局一把刀,捡个霸总当野人

开局一把刀,捡个霸总当野人

作者: 婳瑗

其它小说连载

豪门总裁《开局一把捡个霸总当野人讲述主角沈茴陆沉舟的甜蜜故作者“婳瑗”倾心编著主要讲述的是:热门好书《开局一把捡个霸总当野人》是来自婳瑗最新创作的豪门总裁,大女主,爽文的小故事中的主角是陆沉舟,沈茴,树小说文笔超没有纠缠不清的情感纠下面看精彩试读:开局一把捡个霸总当野人

2025-11-09 04:54:42

我叫沈茴,一个自愿在长白山当了十年野人的……大家闺秀。这事儿真不怪我,

要怪就怪我们家那离谱的祖传DNA——家族遗传性荒野求生牛逼症。据我爹说,

我们老祖宗是跟着神农氏混的,一代传一代,到了我这儿,症状尤为剧烈。

小时候在城里住楼房,我对着盆栽都能研究出三种可食用根茎,

把我妈精心培育的兰花给啃了。青春期,别人追星,我追《荒野求生》贝爷全集,

并能精准指出其中十七处可优化操作。毕业后工作了一年,我实在受不了城市的钢铁丛林,

给我爹留了张“继承祖业”的纸条,揣上祖传猎刀和一小包盐巴,就扎进了长白山。头一年,

过得那叫一个酸爽。开局一把刀,生存全靠手。我首先挑战钻木取火。

找一根干燥的硬木做钻板,一根笔直的软木做钻杆,再弄点干燥的苔藓和碎树皮做火绒。

我撅着屁股,双手拼命搓动钻杆。三十分钟后,我累瘫在地,看着通红的手掌心,

手快磨出泡了,烟都没见着一缕。开始怀疑人生。贝爷骗我!电视上不是这么演的!不行,

不能认输!我爬起来,可能男女体力等方面差异,必须要改变策略了,我利用军刀里的锯片,

改进了钻板和弓钻的结构。又折腾了不知多久,当我几乎要放弃时,

第一缕火苗在精心准备的火绒上跳跃起来了,我激动得差点把窝棚点了。那一刻的成就感,

比我当年拿下公司年度销冠还要强烈一百倍!这簇火,是我在荒野扎根的宣言。

我的荒野菜单,主打一个“因地制宜,蛋白质至上”。

开胃小菜: 肥美的蛾子幼虫、甲虫蛹、鼻涕虫,串起来烤到焦香,闭眼一口,

嗯……高蛋白,爆浆口感,除了心理障碍,没啥缺点。

主食盛宴:用削尖的树枝叉鱼成功率随缘,设陷阱逮傻兔子守株待兔真人版,

烤蛙腿低脂嫩滑,还有各种在我圣农尝百草下确认无毒的蘑菇、野菜、野果。

我的肠胃很快认清了现实,并向荒野美味?低头。餐饮工具:猎刀是核心,

还能制作石片当小刀,竹筒当锅碗,树枝当筷子。住就更不用说了,山洞可遇不可求,

自己动手,搭建“山林景观别墅”。选两棵间距合适的树作支柱,

用猎刀砍伐树枝搭建离地框架,防水层用层层叠叠的大树叶和苔藓铺就,

最后铺上干草“席梦思”。虽然简陋,

但遮风避雨bushi一开始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冬暖夏凉,抬头还能看星星。

我的猎刀用得比城里人用筷子还溜,甚至还打磨了一把趁手的石斧,用来劈柴开路,

威慑猛兽。过得那叫一个风生水起。住的是自己挖的冬暖夏凉山景洞府,

喝的是天然无污染山泉水,吃的是纯野生有机套餐。我能用树藤编出逮傻狍子的活扣,

能用石头片把兽皮鞣制得比牛皮还韧,能准确分辨出三百多种蘑菇里哪些能鲜掉眉毛,

哪些能让你看见小人跳舞。日子快活似神仙,除了偶尔有点……无聊。直到那天。

那是一个平静的午后,我正坐在潭边石头上,烤着滋滋冒油的鼻涕虫。

忽然发现岸边趴着个“奇行种”。为啥叫奇行种?

因为这哥们儿穿着料子一看就死贵的黑西装虽然已经破成条了,脚上的皮鞋一只还在,

另一只不知去向,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脸惨白,但五官轮廓居然……挺标致。我蹲下,

戳了戳他的脸。凉的。又探了探他脖子,还行,有微弱的脉搏,像快要没电的振动模式。

“麻烦。”我嘟囔一句。天上掉下来的,通常都意味着文明社会的纠葛,而我,最烦这个。

但,我们老沈家家训第一条:见死不救,祖宗会托梦骂你三天三夜。得,捡回去吧。

我费了老鼻子劲把他拖回我的庇护所外面别问我为啥不带回庇护所里面,

这哥们儿看着精瘦,分量可不轻啊。我检查了一下,后背有擦伤,泡得发白,问题不大,

饿晕是主因。几个时辰后,他醒了。

我当时正拿着捣碎的蒲公英和一种止血有奇效的苔藓混合物,准备给他上药。

手刚碰到他后背,他身体一僵,猛地扭过头,眼神跟冰锥子似的扎过来,

声音哑得像破锣:“……谁?”哟嗬,醒了还挺凶。“你掉进了东边的水潭,我捡的你。

”我言简意赅,继续手上的动作。他喉结滚动,

干裂的嘴唇翕动:“水……”我用一片洗干净的大树叶卷成漏斗状,小心给他喂了点水。

他呛得咳嗽,牵动伤口,脸皱成一团。缓过劲儿,他眼神里的冰锥子又立起来了,

上下扫描着我——鹿皮坎肩,头发用韧草扎成乱糟糟一束,脸上估计还有生火蹭的炭黑。

“我……怎么在这里?”他哑着嗓子问,带着审视。“都说了,捡的。”我没好气,

“运气好,没喂了鱼。”他沉默下去,大概在消化“被捡”这个事实,

或者是在评估我这个“野人”的危险系数。最终,疲惫战胜了警惕,他又昏睡过去。

再次醒来,是傍晚。我刚好把几只肥嘟嘟、去了头脚、烤得焦黄喷香的鼻涕虫递到他嘴边。

他英俊但苍白的脸上立刻浮现出毫不掩饰的嫌恶,眉头拧成了疙瘩,

声音沙哑却带着居高临下的指责:“……这是什么鬼地方?你……你就吃这个?野蛮!

这东西上面都是细菌!还有你,离我远点,浑身是泥,脏死了!”我撩起眼皮,

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这种反应,在我意料之中。文明社会的娇贵生物。

就在他还想说什么的时候,我眼角的余光敏锐地捕捉到他颈侧不远处的草丛里,

一抹致命的色彩悄然探出——一条带着三角头的毒蛇,正朝着他这个热源昂起身体,

信子嘶嘶作响。电光火石之间,我甚至没站起来,握着石斧的手臂猛地一挥!“嗖——噗!

”石斧带着破空声,精准无比地劈断了那条毒蛇的七寸!蛇头甚至没来得及发动攻击,

就软软地耷拉下去,蛇身还在扭动。染血的石斧深深嵌进男人颈边的泥土里,

离他的耳朵只有几公分。世界安静了。男人僵在原地,瞳孔骤缩,脸上血色瞬间褪尽,

刚才的傲慢和嫌恶被劫后余生的惊恐取代。我慢悠悠地走过去,弯腰,

一把将石斧从地里拔出来,在他惊魂未定的目光中,甩了甩上面的血和泥土,语气平静无波,

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度:“不想死就闭嘴。”我看着他骤然收缩的瞳孔,

再次递过去烤鼻涕虫,目光扫过他昂贵的破西装和惊惶的脸补了一句:“在这里,我,

才是规矩。”最终,求生欲战胜了文明社会的餐桌礼仪。他闭上眼,

视死如归地张嘴咬了下去,胡乱嚼了两下,脖子一伸,硬生生咽了下去。喉结剧烈滑动,

仿佛刚吞下去的不是虫子,而是一颗炸弹。缓了半天,他才睁开眼,眼神复杂地看着我,

哑着嗓子,每个字都透着股难以置信:“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正拿起另一串烤虫蛹,

闻言抬头,认真看了看他脏兮兮但难掩俊朗的脸,老实回答:“不知道。

”然后把新的虫蛹递过去,“味道还行?再试试这个?”他:“……”他最终还是接了过去,

这次咀嚼的速度慢了点,表情依旧一言难尽。他告诉我他叫陆沉舟。名字听着就很有钱,

很麻烦。等他稍微能动弹,就开始展现他“霸总”的另一面——试图掌控局面,

然后被现实疯狂打脸。看我生火,他非要试试,结果差点把我囤了半个月的引火绒全烧光,

浓烟呛得他眼泪直流。看我汲水,他自信满满地拿起我的皮囊,然后脚下一滑,

整个人栽进潭边浅水区,成了落汤鸡。看我设陷阱抓了只野兔,

他眼神里充满了“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然后试图亲手处理,

被兔子临死一蹬腿踹在手上,嗷一嗓子。我憋笑憋出内伤,然后帮他“擦屁股”。食物方面,

他依旧在艰难适应。从烤虫蛹我告诉他蛋白质是牛肉六倍,他信了,

到烤得外焦里嫩的蛙腿他说像缩小版鸡腿,就是肉少了点,

再到我偶尔掏来的鸟蛋和用石片片好的生鱼片他蘸着我做的野果酱,表示勉强能入口。

他吃得痛苦,但我发现,他不再像最初那样纯粹地厌恶了。有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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